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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女性35岁前结婚奖1500元”,吕梁官方回应

未分类 2024-11-01 浏览(5) 评论(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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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女性35岁前登记结婚,奖励1500元”,一地最新规定  

“女性35岁前结婚奖1500元”,吕梁官方回应

  澎湃新闻记者 钟煜豪 实习生 杨双庆

  日前,山西吕梁市委市政府公布《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》,引起舆论关注。(此前报道)

  在鼓励适龄青年结婚方面,《若干措施》明确,2025年1月1日起,在吕梁市登记结婚(双方均为初次登记)且女方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夫妇,给予1500元的奖励,由结婚双方在婚姻登记窗口领取。

  11月1日上午,吕梁市民政局一名工作人员介绍,只要夫妻有一方有吕梁户口就能领,如果双方都不是吕梁户口,即使在吕梁当地登记结婚也不能领取这笔奖金。

  对于“女方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”的限定条件,这名工作人员表示,“个人感觉,通常结婚就涉及生育,年龄再大就属于高龄产妇了”。

  对于1500元奖励标准的确定,上述工作人员表示不太清楚,“这是领导们商量出来的,上网搜一下,能搜到其他地方也有这种政策”。

  澎湃新闻注意到,2023年8月,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宣布,对于在该县双方均为初次结婚登记且女方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的夫妇(至少一方为常山户籍的),给予1000元的奖励;今年8月,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出台的《鼓励新市民在“暖城”结婚登记实施办法(试行)》明确,新市民在鄂尔多斯市结婚登记,可享受1000元“多多评”物质积分奖励,定向用于在当地综合服务平台“多多评”平台入驻婚纱摄影商家拍摄婚纱照。

  同在11月1日,吕梁市财政局一名工作人员也确认,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是吕梁户口就可领取,要求是在当地登记结婚,不能补领,“这个政策是咱这边的,所以说登记结婚手续、所有的流程都得在咱这边办才可以”。

  为何限定女方年龄不超过35岁?据上述财政局人士介绍,相关政策是根据省里的安排,下一步可能各个市也会出类似举措,市级是参照执行省里的标准,包括1500元的奖金也是参照省里定的标准。

  据他透露,现在吕梁相当于一个试点,可能根据去年的结婚登记率,吕梁比较少一点,就优先开始了。

  澎湃新闻注意到,11月1日,《吕梁日报》头版刊发了市卫健委主任郭力关于《若干措施》的解读文章。

  郭力表示,《若干措施》提出的9条“实打实”硬措施,从构建婚育友好环境、强化生育服务支持、降低养育教育住房成本等多方面发力,切准了吕梁实际,体现了吕梁特色,展现了吕梁作为,对于扭转吕梁市人口出生率逐年下降趋势、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。

  吕梁市2005年人口出生率为13.61‰,2010年降低为11.59‰,2016人口出生率进一步降至10.34‰,一直至2022年、2023年降为7.21‰、6.60‰。

  郭力表示,针对吕梁市人口出生率持续下降的突出问题,市委五届八次全会审议通过了《若干措施》,通过完善和落实生育支持政策措施,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生育的婚嫁模式、激励机制、服务体系、市场条件等,旨在以良好的政策、社会、市场和家庭环境,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,引导年轻人树立积极的婚恋观、生育观、家庭观,形成愿意生、生得出、养得起、育得好的生育友好型社会,以期扭转吕梁市人口出生率逐年下降的趋势,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,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。

  在积极构建重视婚育友好环境方面,提出做好青年婚恋服务,鼓励适龄青年结婚。比如,创建“青春吕梁”青年服务综合云平台,建立“未婚适龄、大龄青年数据库”,通过“线上”“线下”开展针对性、个性化婚恋服务,积极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婚恋观、生育观、家庭观。从2025年1月1日起,在吕梁市登记结婚(双方均为初次登记)且女方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夫妇,给予1500元的奖励。

  在强化生育服务支持方面,从2025年1月1日起,对符合政策生育一、二、三孩且新生儿户籍登记在吕梁的家庭,分别补贴2000元、5000元、8000元;从生产后次年起,对符合政策生育二孩、三孩的家庭成员(包括夫妇双方及孩子)5年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,给予30%、50%的补贴。

  郭力认为,《若干措施》立足全面提高吕梁市生育水平,既注重建立覆盖结婚、生育、托育、教育、住房等的全生命周期人口服务体系,又突出重点,着重在适龄婚育、生育、教育上拿出真金白银予以补贴,点面结合、协同推进,提出一批硬招实招。激励提高生育意愿和生育率,以期真正扭转吕梁市人口出生率逐年递减的趋势,让吕梁成为更具活力的年轻城市。

  “实现适度生育水平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。”在吕梁新闻网10月17日的报道中,市民政局局长杨丽提到,从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数据来看,近年来全市结婚登记数量呈现逐年下降趋势,同时初婚年龄在逐渐增大,传统的婚姻价值观发生了变化,严重影响了人口和生育水平的发展。市委、市政府审时度势、高瞻远瞩,制定《若干措施》,健全了生育支持政策体系,从鼓励适龄婚育青年结婚登记抓起,前置政策关怀,明确了强化婚恋服务和登记的奖励性措施,构建了婚恋友好型环境,让年轻人从不想结婚过渡为向往结婚,为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提供了保障。民政部门将立足工作实际,强化责任担当,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,完善相关实施办法,把市委、市政府优化生育服务的若干具体措施落到实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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